
浪板出租須知
趴板
N.T 300
沙板
N.T 500 (3hr+) / N.T 300 (1hr)
衝浪軟板
N.T 500 (3hr+) / N.T 300 (1hr)
高階衝浪板
N.T 800 (3hr+) / N.T 500(1hr)
SUP槳板+槳
N.T 800 (2hr+) / N.T 1,500 (1day)
所有租用者須於現場簽屬一份紙本租用切結書,並繳付租用款項,以及抵押一張租用本人之有照片證件(身分證、健保卡或駕照),租用一張板子抵押一張文件,並了解可能存在之天然因素及人為操作風險,願立此證明表示對於自行承擔風險之責任,並不會對第三者進行任何意外責任追究,店家僅提供器材之出租。
所有租用裝備,由店家提供,可電話預約租板,或直接於現場租用。
租用者需確認使用者無先天性心臟疾病、高血壓、癲癇...等不合適參與水上活動之疾病。
請攜帶防曬用品、泳裝、(拖)涼鞋及換洗衣物。
租用者已了解所租任器材之玩法規則與器材使用方法,願為所租借的器材及個人安全負責,於遺失或損壞時盡償還責任。
於租用者願意於活動期間全程正確使用器材,將指定時間、場地範圍內進行裝備操作,不可在其他場地或於不適當之狀況下使用器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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